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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道書5:18-20
我所見為善為美的,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,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,因為這是他的分。
神賜人資財豐富,使他能以吃用,能取自己的分,在他勞碌中喜樂,這乃是神的恩賜。
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,因為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。
(來信與我聯絡123school.tw@gmail.com)
2017年1月6日 星期五
【教養】一道數學題,教導孩子爭取自己的權益
下達完我剛剛的處罰,看Joy不甘不願的離開,突然有個想法要我算算Joy做的簡報及我要他做的影片照片數量分別有多少?一一數算後,發現他自己花二天時間做的簡報有26張照片,我希望他二天內完成的影片有78張照片。
哎呀!難怪他不想認真做,照片太多、要配合音樂數秒、要加活動名稱標題、照片與照片間要做過場等等,剪輯的時候還有媽媽在一旁對他嘮叨著:「這裡為什麼不改個過場效果呢?連著幾張照片的效果都一樣,幹嘛不改一下?」光聽就煩死了,哪還有心情好好做?
想到我剛剛對他的處罰是不合理的,急忙把他叫來,問他好幾個問題,現在只記得他回我的幾句話:「因為妳在旁邊一直唸,讓我覺得很煩。你可以跟我用說的,不要一直要我怎麼做。而且我覺得我做得很好了,為什麼還要聽你的修改重做?我想要玩,這樣我都沒有時間玩了。」
如果是哥哥的個性,腦筋動得快的哥哥應該會裡直氣壯的反駁我跟我爭取他的權利,我覺得需要教導Joy也能在自己對的立場下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,所以先讓他算了一道數學題。
我說:「媽媽剛剛算了一下,你用二天時間做的簡報有26張照片,我要你做的影片有78張照片,你算一下影片使用照片的數量是簡報照片數量的幾倍?算式怎麼寫?」
Joy想一想回我:「78/26」我以計算機算給他看是三倍。
我在紙上寫下算式:「你做26張照片的簡報要花二天時間,請問做影片需要幾天的時間?」
我們現在沒有按照學校課本進度教數學,還好Joy理解題目,想了一下算出來需要六天的時間,我再給他一點時間看清楚算式,並思考問題之間的關係。然後我問他:「你覺得我要你二天內完成一個新影片合不合理?」
Joy有點不敢的搖搖頭。我再問:「其實你用二天的時間做簡報也不是一整天在做,只花了幾個小時的時間,對嗎?」(點頭)
我:「如果你都不要玩耍,把時間用在影片製作上,要你在二天內完成影片是不是有可能?」(應該是)
我:「我要求你的態度,可是你是一個四年級的小孩,你應該要有玩耍的時間,也不能要求你跟大人一樣不眠不休的完成影片,對不對?」(對)
我:「所以我剛剛給你的處罰其實是不對的,對你來說不合理,是嗎?」(點頭)
我:「那你現在應該要跟媽媽爭取你的權利,你該怎麼說呢?」
平常很愛跟我硬ㄠ的小孩大概沒想到媽媽會教他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,所以有點害羞不知道怎麼說。我教他:「媽媽,你要我在二天內完成影片是不合理的,應該要給我六天的時間,而且明天也不應該處罰我不能跟大家一起玩。」
我:「好,明天的處罰取消。」
我為我的錯誤跟Joy說對不起,我不應該在他製作影片的時候講太多我的意見,畢竟那是他腦中的想法,我不能強加我的想法在他身上,同時也不應該沒有給他足夠的時間完成作業。
學習如何當媽媽真是永無止盡的一條路,還好我有聖靈當我的導師,幫助我及時看見自己的錯誤並更正。
(此事前因:媽媽別心急,讓孩子完成自己的作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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